2015年全市地税工作思路是: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按照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部署,深刻认识、主动适应、有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,法治引领,创新驱动,推行绩效管理,转变工作作风,确保完成组织收入和服务发展各项任务,继续推进税收现代化建设,为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!
一、依法科学组织税费收入
(一)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。始终坚持依法征税,坚决防止“空转”、收“过头税”等违规行为,努力做到应收尽收。继续开展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,深入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检查,严厉打击发票违法犯罪,严肃查处大案要案。
(二)加强经济税收分析。健全由收入规划部门主导的上下联动、横向互动的税收分析工作机制。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态势,深入开展收入进度、规模和结构分析,科学研判税源发展变化趋势,及时掌握影响收入增减的重大因素,深入挖掘新的税收增长点,为领导决策提供“参考”,为基层征管提供“导航”。
(三)加强重点税源监控。合理配置征管、评估和稽查等资源,严密监控重点税源行业和企业的变化态势,及时掌握重点税源对税收收入产生的影响;加强营改增重点行业和企业监控;加大欠税清缴力度。
(四)加强基金费征收。主动参与社保费收入预算编制。做好2015年事业单位社保险征收,认真落实社保费费源管理办法。开发残保金征收管理系统。加强基金费绩效考评。
二、加快推进依法治税进程
(五)深入开展“法治地税推进年”活动。围绕税收中心工作,紧扣“弘扬法治精神,推进依法治税”工作主题,真诚尊法、,主动学法、,自觉守法、,严格执法、,善于用法,全面规范税收执法权、行政管理权和重大决策权,大力提升税务人的税法遵从度和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。具体要求和措施见《马鞍山市地税局“法治地税推进年”活动实施方案》。
三、切实加强税政管理
(六)认真落实税制改革任务。推进营改增扩围,并做好后续管理工作,确保税制顺利转化。做好铁矿石等资源税从价计征准备工作。密切关注环境保护费改税、房地产税立法和个人所得税改革,提前做好政策调研、人才培养等工作。
(七)细化完善税种管理。全面推行新企业所得税申报表,加强企业所得税汇缴管理和预缴比例监控考核,继续开展企业所得税中介鉴证服务。完善自然人股权转让和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管理。加强土地增值税预征和清算管理。加强非煤矿山资源税管理。落实加强“耕契税”征收管理意见。加强临时用地耕占税管理。密切部门合作,深化“两税比对”、“以房控税”、“以地控税”和车船税税源控管。加强国际税收管理,力争在反避税方面实现突破。
(八)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。切实加强纳税人享受优惠政策资格条件的审核检查。重点加大支持结构调整、科技创新、小微企业、促进消费、保障民生等方面税收政策的落实力度。积极落实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等重大战略的税收政策措施。做好税收优惠后续管理和落实情况的统计、核算、上报等工作。
四、加强征管纳服改革创新
(九)落实两个规范。3月1日起纳税服务规范2.0版正式实施,4月1日起《全国税收征管规范》1.0版试行。按照工作方案,统筹抓好两个规范的落实。深入推进学规范、用规范,大力提升办税能力。完善配套制度,确保前后台衔接有序和部门协作顺畅。加大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。
(十)加强税收风险管理。健全风险管理工作机制,全面落实税收风险管理职能。积极探索扩大团队管税、分类管事。全面开展风险管理和监控,扩大和深化风险管理系统应用,进一步完善重点行业、重点税种的税收风险特征库、模型和指标体系。理顺纳税服务与日常管理,以及纳税评估、大企业税收管理与审计、税收稽查职责,进一步健全税收征管运行机制。
(十一)加强信息化建设。推广应用税收征管电子档案管理系统。加强市局外网、12366、纳税人学堂等服务平台建设。加强电子税务局功能推广使用。提高全员信息化应用能力,做好网上办税技术支持服务。强化数据质量监控和通报。加强第三方涉税信息采集、分析和利用。强化信息系统安全和运维管理。
(十二)加强基础工作。巩固提升“纳税服务提升年”活动成果,进一步落实《中层干部轮任大厅值班长制度》,进一步提升集约化办税水平,推进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。严格落实征管基础工作制度,加强税收征管过程监控,推行“三证合一”办证模式,深化部门信息共享。继续推进基层分局现代化建设。
五、规范内部行政管理
(十三)严格财务管理。严格预算评审论证,加强预算执行监控,健全考核约束机制。制定预算绩效评价规程,开展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,探索构建绩效评价与预算编制有机衔接机制。严控维修项目预算,加强办公用房置换项目管理。
(十四)规范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。实行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,完善固定资产内控机制。加强资产信息动态管理,及时准确采集资产数据信息,做好资产登记工作。健全资产处置报批制度,严格资产处置程序。规范资产出租出借监督管理。规范政府集中采购业务。实施并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。加强节约节能。做好后勤保障工作。加强食堂管理,提高职工幸福指数。
(十五)加强创新工程建设。采取上报、推送、借鉴等形式,做好年度创新项目立项。继续实施全局重点创新项目领导牵头督办制度。加强过程监控,提高创新项目质量。深化创新平台建设,激发全员创新活力。
(十六)加强信息、宣传、调研工作。整合考评办法,健全工作机制。办好内外网、地税专刊等,拓展平台载体。加强上联下通和外部协作,形成工作合力。加强业务培训。开展成果评展。
六、深化干部队伍建设
(十七)进一步严格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。开展领导班子建设分析研判,按照“三严三实”要求和20字好干部标准,鼓励实干,鼓励担当,及时做好领导班子的新老更替和调整补充工作;结合绩效考核,加强对领导班子“德”的考核和依法行政的考核,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。严格落实干部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和纪律要求,特别是组织函询、诫勉、警示等制度,规范干部职工行为。
(十八)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。探索研究干部选拔任用与干部考核评价、管理监督、激励保障结合制度,进一步完善民主推荐、民主测评制度,改进竞争性选拔干部办法。有计划地推进干部交流、轮岗和挂职锻炼。稳妥做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、工资等改革相关工作。落实好县以下地税机关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。
(十九)进一步关心培养干部。进一步重视人才推荐和培养,完善系统人才库建设。建立科级后备干部选拔培养管理办法。坚持持续学习,大力开展分类分层次培训,实行各级领导带头上讲台制度,组织开展全员大练兵、能手竞赛和全员读书等活动,提升队伍和人才素质。
(二十)推进绩效管理。认真落实总局绩效管理3.0版全面承接省局绩效指标,以不增加基层负担为原则,围绕“四个突出”即突出重点、突出量化、突出岗责、突出个人,全面推进绩效管理,重点抓好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,依据考评结果确定年终单位优秀公务员比例、依据考评结果决定单位提拔干部的名额、依据考评结果决定各单位奖惩、依据考评结果考察干部晋升提拔的业绩。
(二十一)抓好党建和文明单位创建。整合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、精神文明建设、地税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,研究探索整体推进机制。抓好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,全面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,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基础。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,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。发挥工、青、妇等群团组织作用。认真做好离退休职工工作。
七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
(二十二)持续改进作风。继续深化“四风”整治,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,以问题为导向,持续整治不作为、乱作为、慢作为等现象,不断解决基层和纳税人反映的问题,推进作风持续转变。
(二十三)加强纪律建设。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,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,以更强的党性意识、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要求自己,严格按照组织原则和程序办事,严格执行组织的决定。强化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,坚决纠正无组织、无纪律问题,严肃查处欺骗组织、对抗组织的行为。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,落实好提醒教育、廉政谈话、诫勉谈话等制度措施。全面开展项目审计,实现审计监督全覆盖。进一步落实重要工作情况及重大案情报告制度。
(二十四)加强廉政文化建设。深入开展面向全体地税干部的示范教育、警示教育、风险防范和岗位廉政教育。发挥内、外网优势,进一步丰富廉政文化内容。打造具有地税特色的廉政文化,巩固提升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成果。
(二十五)做好信访舆情应急管理。完善相应工作制度和应急预案,对瞒报、漏报和迟报突发事件信息的,对突发事件应对不力的,严肃问责。强化日常监管和源头预防。加强税收宣传和正面引导,主动回应社会关切,强化内部教育疏导,密切与纳税人和基层一线干部的联系沟通,努力为地税工作创造和谐的内外部环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