诚信纳税倡议书
全市广大纳税人:
中国有句古话“民无信不立,商无信不兴,国无信不强。”信用是我们的立身之本,失去了信用就难以在竞争中立足。诚信是和谐的基础,诚信纳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,是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需要,依法纳税是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纳税人应尽的义务,同时纳税人依法享有国家提供各项保障和服务的权利。为此,我们向全市纳税人倡议:
一、认真学习税法,自觉遵守税法。税法是国家实现财政收入,实施宏观调控的重要法律,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、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。每个纳税人要做到学税法,知税法,懂税法,模范执行税法。
二、树立诚信纳税意识,肩负起共同的社会责任。社会主义税收取之于民,用之于民。国家的富强,经济的腾飞,社会的进步,需要你我共同奉献。每个纳税人都应当诚信纳税,为报效国家、服务社会做好自己应尽的责任。
三、依法申报纳税,争当诚信模范。守法经营、诚信纳税,是企业的立身之本、发展之道,是铸造企业品牌、提高企业声誉的重要手段。我们提倡加强财务管理和发票管理,不做假帐,不虚开发票,拒用假票,不偷税,不骗税,不抗税,如实申报,应缴尽缴。
四、主动协税护税,共同维护税收秩序。纳税人有义务、有责任做好协税护税工作。偷税骗税是对国家利益和公民利益的侵犯。全市纳税人要主动向税务机关提供偷骗税线索,举报偷骗税案件,共同维护我市良好的税收秩序,营造公平、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。
税收促进发展,发展为了民生,税收取之于民、用之于民、造福于民。构建和谐社会,离不开每一位纳税人的贡献与支持。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,坚持依法诚信纳税,争做诚信纳税的模范,带动全社会形成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风尚,为建设富裕和谐马鞍山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!
马鞍山市 281户A级纳税信用单位
二○一一年三月三十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