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询内容:
本企业8月份15日前未申报,与22日申报是否要处罚,处罚标准是每天50元,还是共50元,中途节假日的天数是否扣除?这种情况一共要处罚多少钱?望解答谢谢
回复内容:
目前,办税服务大厅已无简易处罚权限,建议纳税人尽快联系企业所属的主管税务机关,如果有不明确的请电话咨询12366-2(市地税局)
部门:纳税服务科